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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火雷 噬嗑卦 (談懲罰治獄)葉欽民 編譯於台北 2025.05.01
噬嗑。亨。利用獄。
噬嗑卦,上離下震。離為火為明,居外為判斷力勝於執行力。震為雷為動,居內為待機而動。本卦火雷噬嗑,上有明察秋毫的光明,下有雷霆萬鈞的威勢,足以去障礙之物,故戒之「利用獄」,強調剷除構成障礙的不良份子,唯利用刑罰用獄,除能清除障礙並能令其不敢再犯。
[卦辭] 咬碎口中梗物以去其間。則可致亨通無阻。故宜利用於刑罰治獄。 易言之,噬嗑,代表咬合,懲罰,指凡不亨通者,必因有障礙,如將障礙咬碎,就能亨通。故象懲罰治獄之義,也就是使用懲罰之律法手段來解決不法。是乃戒之「亨。利用獄」,即言懲罰治獄,要能亨通,唯能借明察秋毫,雷厲風行,以上下交作,以剷除構成障礙的不良份子。( 噬嗑,shì hé ㄕˋㄏㄜˊ,《周易》卦名,六十四卦之一,上離(☲)下震(☳),火雷噬嗑卦。象懲罰治獄之義。表如口中有梗物,必須咬碎而後才能通達一樣,懲奸治惡,應以明察秋毫,雷厲風行,以剷除構成障礙的不良份子的意思。噬,用牙咬。嗑,合口。噬嗑,咬合之意。利用獄,應該利用刑罰牢獄予以懲治。)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平中帶吉。卜得噬嗑卦提醒我們在面對阻礙時,需要運用恰當的力量和方法解決。因此總體而言,帶有平的意味。如能公正果斷地解決,清除障礙,就可以獲得吉祥。否則,可能帶來凶險。對應之道:應當勇敢面對問題和阻礙,運用恰當的方法和力量去解決。要公正果斷,明辨是非,如同執法般清除障礙。但也要注意把握分寸,避免過於強硬或濫用權力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(巽宮)五世卦,屬九月。納甲是庚子、庚寅、庚辰、己酉、己未、已巳。生及時與納甲者,功名富貴人也,二月八月為及時也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咬碎硬骨,強硬態度;事多困阻,積極謀求。得此卦者,事不遂心,紛爭難免,諸事被阻,宜堅守常規,不為利誘,可保平安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正當好運發動,有威儀,有光耀,聲名遠播、上達之象,吉。
問商業:買者賣者一時會集,有貨物旺銷之象,吉。
問家宅:天盤地盤皆動,防有火災,須小心謹慎,可以免禍。
問疾病:是鬱熱之症,導宜透發,或熱極作狂,須慎。
問訟事:判決明允。
問天時:有雷雨驟降之象,雨後即霽。
問婚嫁:陰陽一氣,定必百年好合,吉。
問行人:即歸。
問失物:恐被人吞沒。
彖曰:頤中有物。曰噬嗑。噬嗑而亨。剛柔分。動而明。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。雖不當位。利用獄也。
[彖辭] 齧去口中上下顎之間物。象懲罰治獄之義。懲罰治獄要能得亨通。唯剛柔分明,威而不暴,明而不縱。決斷不懼又能既明察秋毫。故因威明相合而更能彰顯其懲罰治獄之功。故君者雖柔而能行剛中之德。即或處位不當。仍能以如雷之斷,如電之明而不會錯斷枉直。這也就是其可以用以刑罰治獄之所在。(頤,面頰,口腔。章,顯示,顯明。上行,震而奮發,離而明麗。)
象曰:雷電。噬嗑。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[象辭] 上離為電,下震為雷,電明而雷威。故象懲罰治獄之義。歷代君王觀此卦象,明示刑罰以戒不知,整飭法令以能折獄致刑。。(明罰,就是彰明刑罰規定。敕,chì ㄔˋ,帝王的詔書、命令,古同「飭」,整頓。敕法,就是整飭法令,普遍告知民眾。)
初九:屨校。滅趾。无咎。
象曰:屨校滅趾。不行也。
初九,以陽居剛當位,居卑象足,象卦之始,如初觸刑法,所犯情節輕微,故僅以「屨校」,戴上腳鐐以拘束其犯行。故戒之「滅趾。无咎」,強調止惡之道,應在初犯之時,即施之以薄懲,而能止惡於初,使之不敢進一步為惡,且因能收到「小懲大誡」之效,故而避衍咎害。
[爻辭] 就像在腳上戴木製刑具一樣。以能滅止於初。那麼就能避免犯下禍害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陽居剛,惟處於卑,猶如觸犯刑罰之初,處以腳上穿戴木製刑械,以喻限制其續犯不法行為。是乃戒之「屨校。无咎」,即言略施小刑罰,以起小懲大戒,使人知警惕而避免犯大錯,並避免遭致大災禍。 (屨,jù ㄐㄩˋ,以足穿著之意。 校,jiàoㄐㄧㄠˋ,腳桎也,束縛足部之木製刑具。屨校,以木械桎其足,是古代加在腳上的刑具之意。滅,撲熄、熄掉。)
[象辭] 「就像在腳上戴木製刑具一樣。以能滅止於初」,乃是說是為了使其不敢再有惡行的意思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平。腳上戴著刑具,傷了腳趾,沒有災禍。表示初犯輕微過失,受到小懲,能及時改正則無大礙。對應之道:對於初期的錯誤和過失,應及時反省和改正,引以為戒,避免重蹈覆轍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小惡有所懲,斯可以寡過者也。故叶者,能防微杜漸,改行率德,先起卑賤,後至高大。蓋變為(晉),獨行正之象也,亦可作貴人。不叶者,卑賤之木,鄙賤之輩,或心怯而退守,或足疾而難行。歲運逢之:在仕遭貶謫,在士則考校不遇其人,在庶俗防刑罰風疾,謹慎免禍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凶。得此爻者,宜謹慎行事,以免生禍端。做官的會遭到貶職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防有小災,幸無大患,宜慎。
問商業:木材交易,最為不利,餘商亦宜謹慎。
問家宅:有興工改造之意,無咎。
問疾病:或足患瘡瘍,或患腳氣,症是初發,醫治自易。
問戰征:防有埋伏,宜慎。
問婚嫁:不利。
問行人:未歸。
問六甲:生男,恐小兒有腳疾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0】
明治二十三年(1890)春,友人某來謂曰:「今欲合興一業,請占成否?」筮得噬嗑之晉。爻辭曰:「初九,屨校滅趾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下卦震為木,有動性,上卦離為火,其象恰如負薪向火,進必陷難,以勿進為宜。今占初爻,曰「屨校滅趾,無咎」,然雖曰「無咎」,不免小懲,《象傳》曰「不行也」,明告以事不可行,宜罷而不復為。
友人聞之曰:今得此占,愈知其不可為也。餘所欲為,本非十全之策,當謝絶同人也。爾後友人又來曰:實三人同謀貸金業,若有以株券及公債証書為抵當借金者,返還之際,一依財主之便宜,予以証書,得借主承諾之証書貸金,其所抵當公債証書株券等,連即賣卻;又以同一方法貸與其金,次第如此,是不須資本,可得大利。若有請返還者,付以低落之株券等,萬一事不如意,則隱匿財產,為破產之策。後奸策發露,二人已下獄。《易》理之妙,實可驚嘆!
六二:噬膚。滅鼻。无咎。
象曰:噬膚滅鼻。乘剛也。
六二,以陰居柔位,與五同德無應,皆為用刑者,因當位居中,故聽訟治獄得宜。惟下乘初九,如遇强硬之徒,恐有明知其惡,卻畏其强,而不敢刑所當刑之嫌。故戒之「滅鼻。无咎」,強調治獄即使遇上强徒,仍應秉持中正,嚴刑深究,以避免因優柔姑息,而造成縱惡之咎。
[爻辭] 要像咬柔軟的肉般。能深入到碰到鼻子。那麼方能避免用刑之咎害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柔,當位得中,下乘初九,如遇强硬之徒,以致有用刑有優柔姑息,不敢刑所當刑之嫌。是乃戒之「滅鼻。无咎」,即言身為執法者,本應刑所當刑,即使面對强硬之徒,仍應持守中正,嚴審深究,那麼方能避免其姑息縱惡之咎。(膚,柔軟之物。噬膚,啃咬柔嫩的皮膚。滅鼻,喻究刑深入。)
[象辭] 「要像咬柔軟的肉般。能深入到碰到鼻子」,乃是因六二乘初九之上,恐其優柔姑息,不能嚴審深究的緣故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平。咬嚼柔嫩的皮膚,傷到了鼻子,沒有災禍。表示問題比較容易解決,但仍需謹慎,可能會有一些小的損傷。對應之道:處理問題時要細心,避免粗暴,即使看似容易解決,也要小心謹慎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治人而不免為其所傷,以其所遇之難制者也。故叶者,大貴人也,志大敢為,機深能幹,大則為殺伐,小則為刑罰之官。不叶者,或身帶殘疾,骨肉刑傷,隱名遁跡,修身養性,宜為僧道。不然,多見睽背。歲運逢之:在仕則受制於梗化之民,而遭小傷;在士防辱,或考試不遇其人,而有小疵;在庶俗進退艱難,是非撓括,或生暗疾,恐骨肉有傷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平。得此爻者,進退艱難,是非不斷,或生暗疾,骨肉有傷。做官的不會順利,會有所糾結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平平,因才力淺膚,宜乘大力者行事。
問商業:現時貨物,有膚寸而合之象,不妨深藏待價,乘時出售。吉。
問戰征:「膚」大也,「鼻」始也,從今伊始,可奏膚功,吉。
問家宅:「鼻」為祖,「滅鼻」即滅祖,老宅不利。
問疾病:現下邪在肌膚,恐致深入為患。
問行人:偕伴而歸。
問婚嫁:定是興旺之家,可成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1】
明治二十五年(1892)十月二十五日,杉浦重剛,菊地熊太郎,三宅雄次郎,志賀重昂,陸實諸學士,會於星罔茶寮,前一夕,政府有命,停止日本新聞發行,時陸氏為該新聞主筆,問余以解停之期。筮得[噬嗑]之[睽]。
爻辭曰:「六二,噬膚滅鼻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「頤中有物」之象,噬之粉齏(比喻粉碎的東西。)自得亨也,故曰「噬嗑,亨」。今該新聞紙所載事項,有障害政府,政府停止發行,是其間為事所梗塞也。噬嗑之卦,「利用獄」,今六二居下,其罪不重。所謂「噬膚滅鼻」者,如噬美肉,誤為熱汁傷鼻,象編輯者匆促執筆,觸政府之忌諱,被折其鼻也。鼻屬金,滅鼻者,為停業而損貨財也。下卦為震,於數為八,此爻變為兌,兌數為九,今後八日,或至九日,必可解停。
後八日,果解停。陸氏贈書,報知杉浦氏,感其奇中也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2】
親友某來曰:「有一商業,為有望之事,請占其成否並吉凶。」筮得[噬嗑]之[睽]。爻辭曰:「六二,噬膚滅鼻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口中有物所梗,擬之商業,則為積貯物品之象。占得二爻,是輕易看過商事,反來意外損失。「噬膚」者,謂肉柔而亦噬;「滅鼻」者,為逢著剛強,商家致遭折鼻。故宜仔細留心,縝密從事,可無過也,故曰「噬膚滅鼻,無咎」也。
後果如此占。
六三:噬腊肉。遇毒。小吝。无咎。
象曰:遇毒。位不當也。
六三,以陰居陽位,不中不正,本身能力薄弱卻又急躁輕率,本非剛正斷獄之才,以致有用刑無方,致使受刑人不服而生怨之嫌,惟因其上承陽剛九四,能得其支持襄助,故戒之「小吝。无咎」,強調治獄即或遭致怨懟不得順利,然因尚能藉由上者之相助,仍不致有大咎害。
[爻辭] 就像啃噬乾肉般。反遭毒苦。儘管不順利。但卻不致有大咎害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陽,失中失正,作為一個用刑者,因剛明不足,是非不決,輕重不分,以致刑人之過,反遭怨懟與不服,而有愧對治獄之責,是乃戒之「小吝。无咎」,即言儘管剛明不足,惟如能藉得上級之支持及相助,那麼在用刑上,自能避免偏失,並能降低受刑人之不服與對抗,那麼即使過程有吝,但尙不致出現咎害之情事。 ( 噬,喻刑人。腊肉,經醃製風乾的肉,比喻難啃的、難處理的事物。腊,xí ㄒㄧˊ,乾肉。遇,對抗。毒,苦,治,管理。)
[象辭] 「反遭毒苦」,乃因六三居位不當,用刑反遭怨懟與不服的緣故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平中帶凶。咬嚼臘肉,遇到毒素;有小的遺憾,但沒有災禍。表示遇到的問題比較棘手,可能會帶來一些麻煩和不快,但最終能解決。對應之道:面對較為複雜的問題,要有耐心和決心,可能會付出一定的代價,但堅持下去終能克服困難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德不足以治人,而人有不服者也。故叶者,才弱志剛,銳志功名,徒能小就而未大。不叶者,一籌莫展,動輒有悔,衣食有虧。歲運逢之:在仕才力不足而招損,在士才疏學淺而招辱,在庶俗易事難幹,或生心腹之災,或有驚險之至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凶。得此爻者,不易成事,運氣不順,或生心腹之疾,或有驚險。做官的才力不及,有失。
■ 高島易斷: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氣運不正,於得意事中,每多失意,或待人而反受人怨,幸無大害。
問商業:明明可獲利之業,或反有小損,多以處置不得其當。
問戰征:屯營不得其地,防有小敗,宜謹守。
問家宅:宅神不安,恐有小災,宜禱。
問疾病:藥不對病,幸小病無災。
問行人:因事未歸。
■ 高島易斷::【占例之163】
友人某來,請占刑事裁判,筮得[噬嗑]之[離]。
爻辭曰:「六三,噬臘肉,遇毒,小吝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為口中有物,不噬則不通,猶彼我之事,中間被人阻隔,非用力除之,不得調和。今占得六三,曰「噬臘肉,遇毒」,臘肉肉中帶骨,堅韌難噬,久則有毒,如犯人剛強難治,久將反噬,未免有「小吝」也。然秉公審斷,終得罪狀,故曰「無咎」。裁判此案,自當審慎。
後果如此占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4】
占明治三十年(1897)秋豐歉,筮得[噬嗑]之[離]。
爻辭曰:「六三,噬臘肉,遇毒,小吝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「頤中有物」之象,占年成豐凶,得此卦,尤見適應也。三爻:「噬臘肉,遇毒」,臘肉者,醃乾之小獸肉,臘時既久,易致生毒,是食物之不潔者也。此卦有「雷電交作」之象,防七八月間大雨發,損害田穀,秋收不足,穀食缺乏,致人民混食雜糧,或遇毒而致病,謂之「噬臘肉,遇毒」。然今有外國米穀,輸入甚便,得以濟飢,故曰「小吝,無咎」。
是年八月,果然氣候不順,洪水遍發,致米穀缺乏,幸輸入外國米以濟荒。
九四:噬乾胏。得金矢。利艱貞。吉。
象曰:利艱貞吉。未光也。
九四,陽居柔位,上承六五,承擔君王治獄之大任,所斷者自非如膚如腊之小案,故勉之必以金剛之不撓,箭矢之正直,方能治而得宜,惟因不當位,恐因以剛用柔,不能堅守貞正之嫌。故戒之「利艱貞。吉」,強調身為治獄用刑者,惟如金矢般堅定正直而不屈,方能得吉。
[爻辭] 就像啃噬帶骨的乾肉。需借箭矢般的剛硬與正直的之助。且唯能如此堅定自持。方能獲得吉祥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陽居陰,以剛居柔,又居近君之位,當治獄用刑之時,恐因以剛用柔,遇強硬罪嫌時,恐有不能堅定其守之嫌。是乃戒之「利艱貞。吉」,即言作為一近君之治獄者,一但遇上更難應對用刑之對象,唯仍應持守金剛般之堅定與箭矢般的正直,堅守其位,那麼才會是其治獄之吉道。(胏,zǐ ㄗˇ,指帶骨的乾肉,喻難以施刑者。金矢,剛直之意。金取剛,矢取直。)
[象辭] 「唯能如此堅定自持。方能獲得吉祥」,乃因九四居尚缺乏堅定自持的緣故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吉。咬嚼帶骨的肉乾,得到金屬箭頭;利於在艱難中堅守正道,吉祥。表示遇到的阻礙較大,但只要堅持正義和原則,就能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法。對應之道:面對強大的阻力,要堅守正道,不屈不撓,運用智慧和策略,最終能找到突破口,獲得成功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得其用刑之宜,而示以慎刑之善者也。故叶者,為大貴人,足勝朝廷之大任,遇大事;當大險,不畏不怯,稟剛大之才,行正直之道。"金矢""二字之義,為兆甚多,金榜金門是也。矢者,箭也,與薦同。在仕為薦撥,在未仕者為發薦。不叶者,為富濁無德之人,一鄉巨蠹。歲運逢之:在仕必升遷,在士必成名,在經商必獲利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吉。得此爻者,經商必獲利。做官的會升遷,讀書人會成名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改舊從新,正當盛運,萬事皆吉。
問商業:譬如食肉得金,有利過於本之象,大吉。
問家宅:家業素樸,安不忘危,常不忘變,是保家之道,吉。
問戰征:能獲敵糧餉,獲敵弓矢,無堅不摧,所向皆利。但勝時,更宜謹慎為吉。
問婚嫁:以勤儉之家,吉。
問疾病:此症非易治,須謹慎調養,吉。
問六甲:生男。
問行人:在外得利,尚未歸也。
■ 高島易斷:占例之165】
相識某,因商業上生一大紛議,請占其結果如何。筮得[噬嗑]之[頤]。
爻辭曰:「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」
斷曰:此卦有隔絶彼我於中,謀攫大利者,首當用力除去其害。今占得四爻,曰「噬乾胏」,乾胏堅韌難噬,知其人必剛暴難治。曰「得金矢」,金矢貴重之品,想所以爭訟者,即在此貴重之金矢也。就金矢取象,金剛象,矢直象,必得一剛直之人,方能判決。然處置甚難,非一時可了,故曰:「利難貞」。始終忍耐,雖多紛議,自然歸結,可勿勞心也。
後果如此占。
六五:噬乾肉。得黃金。貞厲。无咎。
象曰:貞厲无咎。得當也。
六五,以陰居尊位,不當位,不能明辨,以致在用刑上,就會有如噬咬乾肉難以下嚥般,有難盡服於人之虞。惟因其能柔行剛中之德,且居尊位。故戒之「得黃金。貞厲。无咎」,強調尊者治獄之道,即使遇上頑強難化之徒,唯能持守中德及金剛般堅定,治獄得當自能無咎。
[爻辭] 像啃噬無骨乾肉一樣。需能借助堅定中用。即或危厲仍能如此貞守。那麼就能避免咎害。 易言之,由於陰居剛位,雖高居尊位,但才弱用剛,以此用刑治獄,恐因失之偏頗而有得咎之虞。是乃戒之「得黃金。貞厲。无咎」,即言身為尊者,在用刑治獄上,所遭遇者盡皆情節重大,頑強難化之徒,故唯能恪守金剛般堅定,持守中德,那麼方能避免受刑者之不服,以能避免咎害。(乾肉,風乾的肉,難以下嚥,喻難處理之意。貞厲,守持正道,惕厲戒懼,不失常節。黃,中,表示不偏不倚,公平公正。金,取其剛,表示剛強。)
[象辭] 「即或危厲仍能如此貞守。那麼就能避免咎害」,乃是戒其用刑治獄必須貞守正當的意思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平中帶吉。咬嚼乾肉,得到黃金;堅守正道有危險,但沒有災禍。表示遇到的問題雖然困難,但只要堅持原則,就能獲得珍貴的成果。但也提醒要警惕風險。對應之道: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,可能會遇到挑戰和壓力,但只要堅守正道,就能獲得有價值的回報。同時也要保持警惕,防範潛在的危險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人君治人而人不服,而因戒其占者也。故叶者,聰明撥亂反正之人。黃金為兆甚多,黃門、黃榜、黃堂、金殿、金魚、金門。不叶者,亦為大富,豐衣足食,積蓄塵紅。歲運逢之:病者得安,冤者得釋,士子進取成名,在仕用法去姦,常人亦利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吉。得此爻者,行好運,有病的會痊癒,有冤的會昭雪,讀書人進取成名,做官的會剪除小人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運正得時,所求所謀,無不如意,吉。
問商業:所販運貨物,皆是上品,乾淨完美,大得利益。不特一時,此業可保長久。吉。
問家宅:方位得當,大利。
問戰征:主敵城柔弱易攻,吉。
問疾病:肉食宜忌,久亦可危,須謹慎調攝。
問行人:正獲利歸來。
問六甲:生男。
問失物:即得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6】
占明治二十二年(1889)之米作,筮得[噬嗑]之[無妄]。
爻辭曰:「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無咎。」
斷曰:《雜卦傳》曰:「噬嗑,食也」;《象傳》曰:「頤中有物曰噬嗑,噬嗑而亨」,此卦辭皆關食物者也。此卦雷在下,電在上,互卦四爻為七八月,防有洪水。今占得五爻,為豐作之兆也。爻辭曰:「噬乾肉」,乾肉可藏,新穀登場,納之倉廩,亦取其藏也。曰「得黃金」,稻得黃熟時,稱曰遍野黃金,米粒稱曰金粒、玉粒,蓋言豐也。年豐穀熟,販運者廣,米價未必低落,農民既得十分收獲,又得高價出賣,亦謂之得黃金也。
果至七八月間多雨,二三縣雖有被水慘狀,全國概得十分豐登,米價頗貴,知《易》理之精妙,不可測度。頃日會某貴顯,談及此占,貴顯感嘆不措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7】
明治二十七年(1894)十二月,我海陸軍在清國山東省威海衛,清國軍艦據守要地防禦,我軍艦在港外,炮擊不得宜。是月二十日,余偶會土方宮內大臣於汽車中,大臣問余以威海衛戰況,余筮得[噬嗑]之[無妄]。
爻辭曰:「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無咎。」
斷曰:此卦為「頤中有物」之象,今清兵懲過日之敗,退守僻地,我海陸兵包圍清軍海軍,猶頤中有物也。今占得五爻,戰機正熟,擊敵之堅,可有意外之獲也。謂之「噬乾肉,得黃金」。雖所行為險,可保無害,謂之「貞厲,無咎」也。
後果伊東海軍中將,以水雷艇擊破鐵索,侵入港內,擊沈定遠等數艦,敵將丁汝昌以下自殺,鎮遠等軍艦,悉歸我有。
上九:何校滅耳。凶。
象曰:何校滅耳。聰不明也。
上九,以陽居柔,不中不正,剛愎又不能明辨用事,恃剛行惡,雖與初九同為受刑者,然其既不看,也不聽,以致一路黑到底,故戒之「何校滅耳。凶」,強調作為一個只知恃剛而不知悔者,即或屢受懲誡,惟因積惡不改,充耳不聞,終釀成罪大惡極,扛著死枷,遭處極刑。
[爻辭] 像扛著滅耳枷鎖的死囚。大凶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陽居柔位,不當位,故剛而不中,既不聽警誡,又不思改過,一路積惡不改,而終致罪無可逭,被戴上死囚大枷,處以極刑。是乃戒之「凶」, 即言凡違法亂紀者,都因屢受小懲而充耳不聞,不思誡惕,終因積小過成大惡,以至於罪無可逭,終難逃被處以極刑。(何,同荷。校,古代刑具。何校,戴枷。滅耳,割掉耳朶。實喻砍頭之意。)
[象辭] 「像扛著滅耳枷鎖的死囚」,乃是因為上九雖有耳卻充耳不聞的緣故。
■ 吉凶預測及對應之道:凶。頭上戴著沉重的刑具,傷了耳朵,凶險。表示罪孽深重,受到嚴厲的懲罰,咎由自取。也比喻過於強硬或殘暴,最終會自食惡果。對應之道:行事應公正有度,避免過於嚴苛和殘暴。若已鑄成大錯,應及時反省悔改,以減輕懲罰。
■ 陳邵河洛理數斷文:此爻是惡極而為罪之大者也。故叶者,雖處富貴,常懷憂懼。蓋變(震)上爻,為索索矍矍之象。木叶者,為強梁,為剛惡,履危蹈險,是非括撓,禍患旋踵,刑獄罹身。歲運逢之:在仕防讒污貶謫,在士防停降毀辱,在庶俗防爭訟。數兇者,耳目不明,血氣不順,或喪身殞命。
■ 邵雍梅花易數:凶。得此爻者,須防爭訴,不良者,耳目不明,血氣不順,或有生命之憂。做官的須防止小人的讒言而遭致貶職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問】
問時運:目下大運已終,能以柔和處世,可保無慮,若任用強,難免凶也。
問商業:得利即止,不可過貪,斯無大損。
問家宅:防有意外之災凶。
問戰征:切勿前進,前進必凶。
問疾病:或耳鳴耳聾,或項上生毒,凶。
問六甲:生男,防有大項,聾耳之疾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8】
東京曲街酒店主人某,家業上夙操苦心,頃日忽然不理事務。一日午前出家,日暮未歸,家人尋之,不得蹤跡。時平川町盲人鈴木孝伯,嘗就余學《易》,家人因請占卜,孝伯筮得[噬嗑]之[震]。
爻辭曰:「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」
斷曰:孝伯斷曰:此卦內為震雷,外為離火,南離方也,麴街之南。雷火發動者,蒸氣車也。
占得上爻,其辭曰:「荷校滅耳,凶」,以此推之,恐主人觸蒸氣車,有滅耳而死之象也。
聞者皆驚,或猶未信,既而夜十時,愛宕下員警署急召喚家人,告以主人鐵道上橫死之事,驗之果首耳俱裂。至是皆敬服《易》理之妙。余聞之,喜孝伯判斷酷似餘,言故附記之。
■ 高島易斷:【占例之169】
明治三十二年(1899)四月,某貴紳妻,初有孕,至臨月,逾期未產。為占其分娩,用《易》筮,得[噬嗑]之[震]。
爻辭曰:「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」
斷曰:噬嗑之卦,二陽在上下,一陽在三陰之間,即妊娠之象。今占分娩,見有滅耳之辭,是胎兒肥大,男與生產,恐相軋而傷其耳也。
後果此婦臨蓐,久不得產,醫師見產婦不堪,將施行截開,漸而分娩。蓋嬰兒肥大,為產門所阻,致耳受傷,因以硝酸銀灼之,療其傷也。兒雖不致「滅耳」,其受傷也確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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